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游泳裁判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游泳裁判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培养一支优秀的游泳裁判员队伍,促进我区游泳运动的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2022年广西游泳项目一级裁判员晋级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日期:2022年8月13日至16日
二、培训地点:贵港市体育中心游泳馆
三、培训要求:
(一)培训对象:
1.热爱游泳裁判事业,作风正派,事业心强,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原则上年龄为满18周岁至55周岁者;
2.广西游泳协会或广西各地市游泳协会注册管理的持有游泳项目二级裁判员证书3年以上、且参加过2次以上自治区级以上游泳比赛或3次以上地市级游泳比赛执裁工作的裁判员;
3.广西优秀运动队游泳、水球、蹼泳项目退役运动员可优先推荐。
(二)培训内容:
1.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游泳竞赛规则《2019-2022》;
2.最新游泳竞赛管理和裁判工作方法;
3.广西游泳裁判员管理办法;
4.理论考试、参加广西少儿游泳锦标赛上岗实践及考核。
(四)培训师资:
由广西游泳协会选派游泳国家级裁判老师授课。
(五)考核审批
1.培训班学员需填报《申请等级裁判员登记表》一式2份(可在www.nnswim.cn[资料下载]网站下载),加盖市级体育行政部门或市级游泳协会或高校为广西大学生体协的公章,报到时交会务组。
2.培训班学员必须参加理论课学习及执裁实践,完成规定理论和实践学时后,方可办理晋级申请。
3.理论及实践考试合格后,将对学员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后统一报广西游泳协会审批,广西游泳协会将在每年底公布审批名单并颁发一级裁判员证书。
4.成绩考核优秀者,将选拔参加广西第十五届运动会游泳比赛的裁判工作。
四、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培训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参加培训者请于2022年8月5日前登录www.nnswim.cn[网上报名]进行报名。
(联系人:葛猛,电话:13517883331)
(二)报到:
1.参加培训班学员请于2022年8月13日下午14:00前携带盖章《申请等级裁判员申请表》一式2份、本人游泳二级裁判员证原件、本人正面小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贵港市体育中心游泳馆报到。
2.培训班学员请自备白色的短袖上衣、运动长裤、运动鞋参加上岗培训及实践考核。
五、经费:
(一)授课老师的交通费、食宿费由大会负责;
(二)培训班学员的往返交通自理。大会统一安排培训期间的入住酒店及食宿、市内交通。食宿费每人每天交纳160元(8月13日至16日,共4天,费用中途离会请恕不退),培训和资料费500元/人,费用于报到时交给会务组。
六、防疫防控要求:
1.培训班学员到参加培训必须严格遵守政府或防疫防控部门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2.培训班学员报到时须提供48小时核酸阴性检测报告,且14天内未到过疫情中高风验地区或与带疫人员有过密接行为。
3.疫区人员不得前往参加培训。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