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游泳裁判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游泳裁判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培养一支优秀的游泳裁判员队伍,促进我区游泳运动的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2023年广西游泳项目二级裁判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日期:2023年5月19日至21日
二、培训地点:崇左市体育中心游泳馆
三、培训要求:
(一)培训对象:
1.热爱游泳裁判事业,作风正派,事业心强,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原则上年龄为满18周岁至55周岁者;
2.广西优秀运动队游泳、水球、蹼泳项目退役运动员可优先推荐。
3.崇左市各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及体育骨干。
4.各高等院校教师、干部。
(二)培训内容:
1.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游泳竞赛规则《2019-2022》;
2.最新游泳竞赛管理和裁判工作方法;
3.广西游泳裁判员管理办法;
4.理论考试、参加广西少儿游泳锦标赛上岗实践及考核。
(四)考核审批
1.培训班学员需填报《申请等级裁判员登记表》一式2份(可在www.nnswim.cn[资料下载]网站下载),加盖市级体育行政部门或市级游泳协会或高校为大学生体协的公章,报到时交会务组。
2.培训班学员必须参加理论课学习及执裁实践,完成规定理论和实践学时后,方可办理晋级申请。
3.理论及实践考试合格后,将对学员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后统一报广西游泳协会审批,广西游泳协会将在每年底公布审批名单并颁发裁判员等级证书。
四、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培训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参加培训者请于2023年5月15日前登陆www.nnswim.cn[网上培训]进行报名(联系人:葛猛,电话:13517883331)。
(二)报到:
1.参加培训班学员请于2023年5月19日晚上19:15前携带盖章《申请等级裁判员申请表》一式2份,附本人正面小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
2.培训班学员请自备白色的短袖上衣、黑色运动长裤、运动鞋参加上岗培训及实践考核。
五、经费:
(一)授课老师的交通费、食宿费由大会负责;
(二)培训班学员的往返交通自理。
(三)参加培训班学员每人交纳培训资料费500元,请报名成功后,将培训资料费汇入广西游泳协会账户,并统一按照“姓名+裁判培训资料费”的格式备注,缴费凭证请于报到时交广西泳协财务人员。
账户名称:广西游泳协会
账号:2102106009249039106
开户行:工行南宁市江南支行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